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现将我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2019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指南已在网上正式发布(网址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index.html)。2019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1. 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 继续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2019年继续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无纸化申请试点,并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 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等。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请申请人予以关注。
科学部 |
一级申请代码 |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
数理科学部 |
A04 |
物理学I |
化学科学部 |
B01、B02、B03、B04、B05、B06、B07、B08 |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
生命科学部 |
C07 |
细胞生物学 |
地球科学部 |
D05 |
大气科学 |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
E01、E06 |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
信息科学部 |
F04、F05 |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
管理科学部 |
G03 |
经济科学 |
医学科学部 |
H16 |
肿瘤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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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申请开户。
3.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双面打印,依托单位盖章页在最后一页,盖章页朝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请申请人按时将申报书电子版、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报送至科研处。
5.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时间安排(请严格遵守)
1. 2月28日前,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报送到科研处。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全面审核(包含形式审查以及项目直接经费预算的审核等)。
2. 3月1 -11日,申请人根据评审提出的修改意见,再次完善申请书,并完成电子版上传提交,提交成功后申请书首页生成条形码,在线打印最终版(双面打印,依托单位盖章页在最后一页,盖章页朝外),核对合作单位盖章之后,每个项目参与人本人签字。
3. 3月12日,申请人再次进行形式审查后,确保纸质申请书与上传电子版版本号一致,并将电子版申请书、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4. 3月13日,科研处最后一次审查、核对、整理申报材料,盖章汇总上报。此阶段不再对任何申请书进行退回和调整。
五、需要注意的事项
申请人在进行形式审查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 职称按所获得的最高职称证书上的职称级别填写。
2. 研究期限应该是面上项目四年,其他类别三年,格式例如:2019.01.01-2021.12.31。
3. 申报学科代码是容易出错的地方,需要反复审查。
4. 每个参与人都要签字,如果有合作单位,一定要有合作单位盖章。
六、相关联系方式
1. 基金委网址及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
基金委材料接收组联系电话:010-62328591
基金委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2. 科研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峰
联系电话:4672009,16639391265
电子邮箱:pyzykyc@126.com
科研处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