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岗位等级变动聘用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濮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濮办【2010】21号)、濮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变动工作的意见》(濮事管办【2013】2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濮事管办【2014】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岗位等级变动聘用实施方案(试行)》(濮职院行【2013】160号)有关规定,结合《濮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通知书》(濮事管办【2017】52号)核准的岗位数量、等级和我院实际情况,需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变动聘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现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
副高级五级岗位:8 副高级六级岗位:17
中级八级岗位:7 中级九级岗位:17
初级十一级岗位:29
二、专业技术岗位实际任职年限要求
副高级五级岗位:2001年12月前聘任;
副高级六级岗位:2010年2月前聘任;
中级八级岗位:2008年1月前聘任;
中级九级岗位:2013年3月前聘任;
初级十一级岗位:2014年4月前聘任。
三、实施程序和方法
1.院属各单位分别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学习《岗位等级变动聘用实施方案(试行)》,公布空缺岗位数。(文件含表格挂在文件政策栏)
2.各单位人员按照上述各岗位任职要求,严格对照自身条件申报,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不要申报。
3.各单位于7月19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岗位等级变动人员名单书面加章报人事处。
4.申报人员提交材料。
5.岗位等级变动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按权限审批聘用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6.在不同范围内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3天。
四、申报各级岗位人员名单
申报材料提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申报副高级五级岗位的人员:
2001年4月之前聘任的无须提交(陈跃敏、姚彦阁、黄顺义、毛俊、王跃民);2001年12月当月聘任的须提交(孙玉枝、郭文立、翟富生、武模戈、郭胜利,5晋3)。
2.申报副高级六级岗位的人员:
2009年10月之前聘任的无须提交(董志民、王存华、黄青、王亚丽、亓传伟、任艳斐、郭素红、王素平、刘梅珍、呼合银、王晓东、梁继先、袁志锋);2010年2月当月聘任的须提交(魏汉武、顾素芝、高凡修、张先荣、李志凯、徐献红、崔改梅、孙慧霞、何玉红、冯长喜,10晋4)。
3.申报中级八级岗位的人员:
2007年12月之前聘任的无须提交(高鸿彬、李江涛(女)、宋林峰);2008年1月当月聘任的须提交(张志果、吴晓利、孙小玲、郭新、郭培军、宋文强、王勇,7晋4)。
4.申报中级九级岗位的人员:
2013年3月当月聘任的全部须提交(杜娟、孟祥鹏、郭慧静、袁志刚、饶明晓、张洁、何华、肖莉、胡春丽、赵聪、王蕾娜、李永再、刘杰、张红漓、孙君、王国庆、刘文娟、王海英、黄美霞、杨文民、郭培培、宋瑞涛、吕志敏,23晋17)。
5.申报初级十一级岗位的人员:
2014年4月之前聘任的全部无须提交(石烁、张玉龙、刘航、万玉侠、张钊、何宁、耿烨、肖勇、梁应帅、姜春燕)。
须提交材料的人员务于19日上午12:00前将相关表格、证书及其它材料报人数,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人事处
2017年7月17日